2025年5月23日,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研究所与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的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暨刑法创新论坛“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于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文渊园学术报告厅、文渊园110会议室成功举办。参会代表包括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四川省政协法制委员会、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中共荥经县委党校的刑事法学者,《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的资深编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实务工作者,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以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代表,共计六十余人展开热烈交流与探讨。全会分为会议致辞、单元发言、会议总结三个环节。其中,单元发言设有三个单元和两个平行单元,平行单元于110会议室举办。
开幕式

本次学术会议由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唐稷尧主持,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白宗钊、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吕佳出席会议并致辞。
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白宗钊首先对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对本次会议的精心筹备表示感谢,他提到,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四川省刑法学会的换届之年,因此这次会议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四川省刑法学会作为全省刑法学研究与交流的主阵地,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矢志于团结带领全省刑法学人深耕细作,力求在全国刑法学界发出更多的四川声音;矢志于搭建高等交流平台,力求促进全省刑法学人的交流互信,让更多青年才俊脱颖而出;矢志于为全省刑事事务建言献策,力求推动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白会长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既有理论深度,又紧扣司法热点。
白会长对本次会议也提出了三点期待:第一,要回归理论本源,以更鲜明的人民立场、更纯粹的学术情怀、更开阔的刑法视野在学术研究的征程上勇攀高峰。第二,要关注实践问题,刑事实务是刑法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我们研究成果的试金石。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踊跃参与,通过交流探讨,让理论文章更接地气,让学术研究更有深意。第三,要推动创新发展,打造更高水平的刑法学术交流平台,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四川品牌,还有赖于全省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对于四川省刑法学会的创新发展,请大家认真思考、积极谋划,共同推动学会发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最后,白会长以管仲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世之仪表”作为结语,鼓励大家以学术为纽带,以责任为担当,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乘兴而来,满载而归,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

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首先对本次研讨会正式召开表示热烈祝贺。魏副会长强调,本次会议的主题——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当前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深远意义。他指出,会议成果丰硕,共有24篇学术论文,主题聚焦,因此,他希望各位代表能够进行理性对话,认真交流,擦出思想碰撞的火花,相互启迪,共同成长。魏副会长对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精心组织和周到安排表示感谢,并期待更多的教学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能够向西南财经大学看齐,举办更丰富、更优质的刑法研讨活动,共同致力于推动我省刑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发展。最后,魏东副会长再次祝愿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吕佳首先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莅临表示最热烈的欢迎,也对大家一直以来对西财法学院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吕书记介绍了西南财经大学的历史沿革,西南财经大学脱胎于1925年成立的上海光华大学,在淞沪会战后,西迁至成都办学。吕书记提及,在会议室外,正种植着1931年由光华大学师生亲手种下的,象征“胜利”的铁树,并邀请与会嘉宾前往欣赏。新中国成立后,西南财经大学经历几次院系调整,先后以成华大学、四川财经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为名。吕书记特别提到,在本次会议成功举办的八天之后,西南财经大学全体师生将共迎百年校庆,并强调了在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刻举办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性——这不仅彰显了四川省刑法学界对学术理论基础的持续关注,也为西南财经大学的百年校庆增添了浓墨重彩的学术氛围。
吕书记还回顾了西财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西财法学学科始于1987年的法学系,2001年正式建立法学院,至今已经形成了本硕博到博士后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有鲜明财经特色的西部法学教育重要阵地。2023年到2024年,我们的法学专业连续两年在软科专业排名中挺进全国前二十。在第四轮和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西财的法学学科保持了在财经类高校的前列,并且在西部高校中名列前茅。吕书记强调,这些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法学院师生多年以来的心血和努力,更离不开在座各位嘉宾和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
吕书记指出,四川省刑法创新论坛是当年由冯亚东教授发起,联合四川大学等川内多所学校举办的高水平学术论坛。而这种学术研讨的精神,是我们四川法学人保持学术探索激情、深入探索法学理论和实践的最好体现。吕书记表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愿与广大川内法学界的同仁们一起,坚守初心使命,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科研事业上坚持深耕,不断精进。
吕书记特别强调,刑法基本原则是刑法的生命,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和实践就是供给生命的血液和肌体。没有理论的刑法就与条文无异,没有实践的刑法注定是脱离实践的刑法学。西财法学院长期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关注实践中的真问题。
吕书记也由衷期望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能够继续支持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也欢迎四川省刑法学者和实务界的同仁们多来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开展学术交流。西财法学院的广大师生将以无比的热情欢迎各位嘉宾随时莅临。期待西财法学院刑事法学研究所能够与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保持密切合作,争取把学术活动长期化,踊跃自信地继续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发光发热。最后,吕书记祝愿与会嘉宾在工作期间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开幕式后,与会嘉宾在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明德楼前进行合影留念。

发言环节
第一单元 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研究
第一单元,由《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研究员、编审苟正金主持,由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白宗钊、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郭彦评议。



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四川大学法学院的魏东教授,其就《刑法》第37条“免于刑事刑罚”的法理重构与解释适用展开研究。白宗钊会长提出,由于不是所有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要定罪,不是所有的入罪的案件都要判刑,不是所有入刑的案件都需要监禁,因此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时,应遵循基本体系。

第二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唐稷尧教授,其就当代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之备案审查制度展开分析。白宗钊会长主要针对合宪性和合法性关系提出疑问,认为这两者应该是密不可分的。

第三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熊谋林教授,其就中华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展开讨论。白宗钊会长认为这篇文章令人耳目一新,极具价值。在强调法律自主性的背景下,该研究对于充分挖掘我们传统法律思想的优势,展现了创新性的意义。

第四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黄礼登副教授,其就刑法中的代理管辖展开解释。白宗钊会长认为,可以进一步研究代理管辖的来源依据和实现路径。

第五位发言人是来自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的刘任博士,其就传统刑法罪责刑机制崩解溯源展开阐述。白宗钊会长对此给予肯定,认为刑法修正要适应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一味移植。

郭彦副会长对上述几位发言人的发言作出整体评价,首先肯定了前面各项问题的研究价值,同时强调在新背景下法治自信与“两个结合”理论,不能一味以西方的标准评判我国的法治发展。对于当今的法治和司法,应正本清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
第二单元 刑法基本原则的实践研究
第二单元,由《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编审苏雪梅主持,由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蔡鹤、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昊明评议。



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室副主任黄锴,其就金融安全视域下虚拟币交易行为的刑法属性与罪名适用展开研究。蔡鹤教授首先肯定了该文的价值,但指出文中“错误认识”“公开效果”“资金池”三个方面论述存在些许问题,希望能够进一步深入探讨。陈昊明副教授对于该文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期待能够对于其他相关罪名进行详细讨论说明。

第二位发言人是来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一庭庭长张燕,其就新型支付方式下“抢劫杀人”案件罪数认定问题展开讨论。蔡鹤教授赞同该文结论,但是在具体分析过程中存在疑惑,提出可以进一步研究。陈昊明副教授肯定了该文在理论和实践中的价值,但是文章对于既未遂问题并没有更详细的阐述。

第三位发言人是来自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的第二监察部副主任乔明祥,其就轻伤害案件中作为事件挑起者的正当防卫界限展开分析。蔡鹤教授主要针对文中提到的实务案件进行评议,认为其可以直接适用防卫过当。陈昊明副教授认为文中的案件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因此本文在实践中具有价值,但是针对防卫限度没有提出具体的限制规则。

第四位发言人是来自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刘金文,其就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展开解释。蔡鹤教授提出,应进一步厘清犯罪附随后果的性质,即究竟是资格刑还是保安处分。陈昊明副教授认为,该文在理论上有价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可能不强。

第三单元 综合主题
第三单元,由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主持,由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谋林、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光云评议。



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的刘秀副教授,其就收购、出售穿山甲制品类犯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展开研究。熊谋林教授对该文给予高度肯定,需要深入论证理由的合理性。同时,还需要解决定罪处刑的问题。

第二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王登辉博士,其就追诉时效终点之反思与“二分法说”之提倡展开分析。熊谋林教授首先提出高度赞扬,但是提出文章的核心观点不够明确,要站在读者立场,标题、章节、段中句都要引导读者,展示核心观点。

第三位发言人是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的金朝榜博士,其就非法经营罪的双重限缩路径展开讨论。张光云教授认为,该文对于论证方法的选择过多,易造成读者困惑,同时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和非法经营罪的特点,“违反国家规定”的论述应更加详细。

第四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科技大学的谈乔雪博士,其就论偷越国(边)境罪法律适用的完善路径展开阐述。张光云教授认为该文以个省数据解决普遍问题,样本数较少,可以收集更多数据进一步研究。同时,文中将偷越国(边)境罪与危险驾驶罪进行比较,在张教授看来不太恰当。

第二平行单元 青年论坛
第二平行单元“青年论坛”,由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谭勇主持,由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侠、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唐稷尧评议。

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中共荥经县委党校的徐浩源老师,其就刑法上的法益保护原则展开研究。谭勇秘书长对该主题给予肯定,认为其很有价值;李侠副教授认为该题目很大,有宽广的胸怀,但在行文逻辑上存在问题;唐稷尧教授指出,该文中某一行为法益危害是否存在值得思考。

第二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蓝梓文博士生,其就自动驾驶过失犯罪注意义务的来源与认定展开分析。谭勇秘书长认为该题目非常敏锐极具前瞻性,但存在民刑责任划分难题;李侠副教授肯定其研究的是前沿问题,但指出该问题其实不涉及刑事责任,并针对文章结构提出改进意见;唐稷尧教授指出其对自动驾驶的类型和具体归责讨论不完善。

第三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郑博文博士生,其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罚失衡”问题展开讨论。谭勇首先予以肯定,认为其针对普通犯罪研究很深入,但并没有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李侠副教授持相同意见,认为其将研究问题具体化,充分发挥了刑法解释学的功底,但部分结论值得进一步讨论;唐稷尧教授赞扬了该问题的价值。

第四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付雷荣博士生,其就跨境电信诈骗“难以查证型”司法解释的适用规则展开解释。谭勇指出这的确是实践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给予充分肯定;李侠副教授建议需进一步与实践相结合;唐稷尧教授也表示赞扬,认为其提出的适用规则很有操作性。

第三平行单元 研究生论坛
第三平行单元“研究生论坛”,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一巍主持,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礼登、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讲师刘任评议。

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的蒋子涵同学,其就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的边界展开研究。黄礼登副教授指出该文需考虑刑法阻却事由的适用,刘任老师对该文的选题表达了认可,但指出该文需注意行文逻辑,避免头重脚轻。

第二位发言人是来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巩一鸣同学,其就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冲突与协调展开讨论。黄礼登副教授提醒同学注意要解决问题,而不仅是提出观点。

第三位发言人是来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王晟依同学,其基于罪刑法定与责任主义原则对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展开解释。黄礼登副教授赞扬该文选题新颖,但要注意需对文中德日刑法理论进行更清晰的阐述。

第四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杨群同学,其就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系统的刑事责任归属问题展开研究。黄礼登副教授称赞该文对刑法过失理论的探讨比较全面,但全文有点像案例分析。刘任老师指出该文主要针对民事、行政责任,涉及罪名不多。

第五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舒悦涵同学,其就儿童监护失职行为的入刑问题进行分析。黄礼登副教授指出该文需加强对过失理论的探讨。刘任老师指出该文结构完整,但域外比对划分方式需要予以完善。

第六位发言人是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陈秀雯同学,其就中国刑法中的宗教治理问题展开讨论。黄礼登副教授指出该文列举的部分古代罪名与主题不太相符,需予以完善。刘任老师赞扬该文的选题很有意思,但文章论证较少,需要加强论证。

闭幕式

各单元发言结束后举行了闭幕式,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谋林进行总结发言,阐述了本次研讨会对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大意义。
熊副会长首先对到场嘉宾表示感谢,并强调本次研讨会秉持白会长的指示,以构建“四川地域品牌”为宗旨,圆满完成。熊副会长认为,本次研讨会的学术成果十分丰富,并将其体会感想总结为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学术视野开阔。第一单元围绕刑法基本原则,展现了四川刑法学家博学究问。魏东教授讨论了现行刑法的免予刑事处罚,唐稷尧教授讨论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按主持人苟正金编审的说法,这依然是罪刑法定原则。黄礼登副教授以国际引渡为视角,围绕中外犯罪对中国刑法的衔接问题,讨论了刑法的代理管辖。刘任老师对古代外国人在华犯罪的治外法权问题,围绕传教士在中国的教民身份的解读,讨论了外国人无法依法定罪处刑和传统罪刑机制如何瓦解的。这个单元,我认为可以视为中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最高水平之一,以问题为视角,从古今中外、国际国内的学术视野来论证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具体路径。
第二,学术讨论接地气。第二、三单元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以实务难题反推刑法理论和立法完善方案。黄锴副主任代表江晶检察长和石奎教授,提出虚拟货币交易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张燕庭长汇报的题目,深入反映了抢劫杀人到底是抢劫+故意杀人在一审和二审中的差异,从牵连犯角度提出重新分类和司法解释修订需求。乔明祥副主任从正当防卫角度,讨论从传统朴素正义视角下,不能拘泥于“琐事引起纠纷”,拓宽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思路。刘金文检察官代表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针对犯罪记录封存泛化问题,提出限制轻微犯罪记录,明确资格刑性质。刘秀副教授围绕中医药企业收购、出售穿山甲制品构成犯罪,企业负责人判重刑导致企业破产问题,他认为穿山甲库存甲片以及海外走私回国的不应定罪入刑,结合穿山甲甲片的认定和重量问题提出多个完善建议。王登辉老师针对追溯时效的9个认识误区,对象误区、不区分追溯时效与期限、内涵误区、功能误区、影响因素误区、规则误区、共犯规则误区、原则误区、终点误区,他提出以刑法节点和立案为中心建立二分法体系重新理解和适用。金朝榜老师就非法经营罪的双重限缩路径展开讨论,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谈乔雪老师针对L市偷越国边境案例量大,缓刑率高、三人以上犯罪频繁,提出偷越国边境罪的建议。
第三,构建学术发展共同体。四川省刑法学研究虽然一直位于全国前列,但学术创作中却经常面临一些困难,这些困难并非因为四川省刑法学家本身的问题。而是因为,四川省作为拥有8000万人口的大省,拥有众多985、211高校,却缺乏一个川内自主的学术产出平台。这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制约了四川省内的刑法学研究。为此,在本次会议中,特别邀请了川内核心期刊的编审前来指导。同时,也希望四川省法学家及相关学术共同体能够在符合原则、合理的情况下,以高标准学术支持川内的刑法学家。十分感激应邀前来的期刊编审、领导和其他学术同仁。只有四川的法学同仁拧成一股绳,四川的法学工作者、刑法学家、各部门法学家团结一致,我们才能拥有在全国发出四川法学家声音的渠道。
第四,保持学术情怀。总书记说过,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秉持着这种观念和认识,也鼓励川内的刑法学家和各位同仁,一方面推进四川的学术团体共同体建设,另一方面多参加外省的学术活动,将四川省的刑法学声音传播到全国乃至世界。同时也希望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每年除年会外,能够举办更多更好的学术活动,把四川省的学术活动办得更精彩。
最后,熊副会长对唐稷尧教授、陈昊明副教授加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表达了热烈欢迎。唐老师和陈老师的加盟为西财法学院汇入了新鲜血液,也带来了发展的强劲动力。同时,熊副会长感谢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的鼎力支持,以及各位刑法同仁的不懈努力。熊副会长坚信并满怀期待,只要四川省的刑法学家们能够发挥出刑法学研究的应有水平,我们的刑法学研究定将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至此,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暨刑法创新论坛“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