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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一巍副教授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模式与成因:基于万余份样本的实证分析》


20254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研究所夏一巍副教授的独作论文《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模式与成因:基于万余份样本的实证分析》刊发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25年第2期。以下为论文全文。

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模式与成因:基于万余份样本的实证分析

夏一巍


摘要: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现象日益严峻,亟待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关注。基于2018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库、对10270份样本进行详尽的实证分析、以揭示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模式与成因的研究发现,在分布特征方面,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具有显著的聚集性累积性特征。具体而言,虽然有重复被害经历的老年人仅占全部样本的2.84%,但其遭受的诈骗事件却占据了全部诈骗事件的50.03%。不仅如此,先前被害次数每增加一次,各类诈骗被害率都会成倍增加,但边际效应逐渐减弱;在时间间隔方面,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具有临近重复效应。统计数据显示,两次诈骗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呈现右偏分布,且间隔越短,再次被害的风险越高,尤其对销售类诈骗最为显著。深入探究其成因发现,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主要源于被害人自身稳定的易感特质,即个体异质性机制是解释重复诈骗被害现象的主要机制。相比之下,负面情绪等状态依赖性机制对重复诈骗被害的解释有限,中介效应占比约4%。基于上述发现,应坚持分级递进、迅速响应及主动干预三大核心原则,构建精准高效的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防控机制。

关键词: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临近重复效应;反诈干预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面临的诈骗问题愈加突出,尤其是随着老龄事业的深入发展,不法分子以养老的名义,对老年人进行欺诈犯罪,这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其身心健康,更破坏了家庭安宁与社会稳定,为积极老龄化带来挑战。针对此,已有研究从人口学因素、经济状况、认知能力、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日常活动几个方面探讨老年群体诈骗被害的风险因素。其一,人口学方面。高龄、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以及居住在农村等特征,都与较高的诈骗被害风险相关。其二,经济状况方面。个体或者家庭的资产构成和信贷约束也与较高的诈骗被害风险相关。其三,认知能力方面。考虑到防范各类诈骗通常需要较高的认知水平,而随着老年群体认知能力逐年下降,其诈骗被害风险可能逐年升高。其四,心理健康方面。根据社会心理选择理论,随着个体年龄增加,老年人更倾向于忽略负面情绪经历并追求正面情绪经历,因此在面对骗术时更容易上当受骗。相关实证研究同样发现,较高的幸福感、积极的情绪和健康的心理状况均能较好预防老年群体诈骗被害。其五,身体健康方面。研究表明,身体状况较差的老年人,诈骗被害风险也较高。其六,日常活动方面。各类活动参与均能降低老年群体的诈骗被害风险。尤其是参与上网等需要数字技术的活动时,不仅能降低受骗风险,还能在不幸受骗后减少损失。

尽管先前研究已深入探讨了老年群体诈骗被害的诸多成因,但对另一重要问题——重复诈骗被害,仍然缺乏足够的关注。在犯罪学中,重复被害现象(repeat victimization)通常是指两起被害事件在较近的时间或者空间上出现,并且重点关注同一被害者遭受多次被害现象。分析重复诈骗被害现象对理解诈骗被害现象、剖析诈骗被害成因及制定防控策略具有三方面意义:首先,被害事件通常集中于有较多被害经历的个体,需充分考虑聚集性特征,设计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先前被害经历会增加被害人再次被害风险,评估被害风险时,先前被害经历应被视为核心风险因子。其次,重复被害现象具有时间邻近效应,间隔时间越短,被害风险越高。揭示这一规律不仅能够深化对重复被害现象的理解,也为犯罪预测提供了科学依据。最后,尽管诸多犯罪学理论在解释初次被害现象方面取得丰富成果,但这些理论是否能解释重复被害现象,有待进一步验证。

遗憾的是,国内研究对重复被害现象的实证分析尚处于起步阶段,对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分析更是有限。为深入理解这一现象,本文选取了2018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旨在从分布特征、时间间隔和成因三个维度入手,剖析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模式与成因,为全面理解重复被害现象提供实证依据。

二、重复被害现象的模式与成因

(一)重复被害现象的分布特征:聚集性累积性

犯罪学对重复被害现象的关注已有半个世纪。早在1973年,Johnson等通过分析美国医院记录数据,首次揭示了特定个体因枪伤或刀伤频繁就医现象。随后,Ziegenhagen1976年对300名曾在美国某大型城市遭受抢劫或袭击的个体进行问卷调查,发现28%的受访者在过去五年内经历了多次暴力被害事件。

关于重复被害现象的分布特征,学界主要采用被害调查、实地观察和警方记录等多种来源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均显示,被害次数呈偏态分布,具有明显的聚集性特征。在描述聚集性特征时,主要使用个体发生率(prevalence rate事件发生率(incident rate两个核心统计指标。前者以被害者个体为统计单位,计算遭受不同被害次数的被害人在总调查人群中的占比;而后者以被害事件为统计单位,计算特定人群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比例。聚集性特征表明,重复被害者(被害次数>1)虽然在总体中占比不高(个体发生率低),但其遭受的被害事件在所有被害事件中有较高占比(事件发生率高)。

Sparks等对伦敦三个自治市的居民进行调查发现,具有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和五次以上被害经历的被访者分别占比为22.0%10.3%7.3%2.0%3.7%,其中重复被害者占比达23.3%。但从事件发生率看,重复被害者经历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78.8%Farrell对伦敦南部犯罪高发区进行的调查也有类似发现,重复被害者占比为16.2%,但其经历的被害事件占所有被害事件的70.9%。虽然两项研究均表明极端重复被害者(被害次数≥5)仅占比2%-3%,但其经历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1/3以上。随后,SooHyun等对1977—2014年发表的20篇基于个体发生率事件发生率的重复被害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性文献综述。结果进一步揭示了聚集性特征:个体发生率层面上,约5%的被害者遭受了近60%的被害事件;事件发生率层面上,被害次数最多的前5%的被害者所遭受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12%

在分析重复被害的分布特征时,除聚集性特征外,文献还强调了累积性特征。这一特征显示,与没有被害经历的个体相比,有过被害经历的个体再次被害的概率显著增加。换言之,个体被害易感性(vulnerability)可能并不会因经历过犯罪事件而降低,反而可能因此被强化。

对于被害累积性特征的量化研究,最早可追溯到Hindelang等的调查。该调查收集了美国8个城市超过16万名被访者的数据,分析发现,无论年龄、婚姻状况和性别,被害家庭户成员犯罪被害概率是非被害家庭户成员的两倍。然而,上述分析仅基于截面数据,具有一定局限性。为了更精确地评估重复被害风险,后续研究更多地采用了面板数据。例如,Finkelhor等在全美范围内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涵盖了1467名年龄在2岁至17岁的未成年人,并对其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追踪调查。结果发现,第一期报告过被害经历的未成年人,第二年被害率是未曾被害未成年人的27LauritsenQuinet利用随机面板模型,对美国国家青少年调查第1345期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同样发现,被害经历显著增加了未来被害风险。此外,该研究还指出,先前的被害经历可能会提高个体的某些无法被直接测量的被害倾向,进而促使个体再次成为被害者。最后,Turanovic等对1370名已被判刑的少年犯进行了长达10期(横跨7年)的追踪调查。研究结果不仅再次证实了被害累积性特征的存在,还发现结构性制约可能是导致个体重复被害的重要因素。

综上,各类犯罪被害均呈现出聚集性累积性的特征。尽管诈骗犯罪在作案模式上与其他类型犯罪有所不同,但其目标选择和重复利用的行为逻辑表明类似特征或许同样存在。特别是针对老年人这一特定易感群体,聚集性累积性特征可能更强。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在我国老年群体中,重复诈骗被害现象普遍存在(假设1)。鉴于重复被害具有聚集性累积性特征,对假设1进一步细化为:在个体发生率层面,重复被害主要集中在一定比例的被害者中(假设1a);在事件发生率层面,重复被害者所遭受的被害事件在整体被害事件中有较大占比(假设1b);对已有诈骗被害经验的个体,再次遭受诈骗的概率将显著提升(假设1c)。

(二)重复被害现象的间隔特征:临近重复效应

重复被害现象间隔讨论的是两次被害事件之间的时间差。Polvi等首次将其称为重复被害的时间历程(time-course。先前研究几乎都发现了重复被害的临近重复效应(proximity effect”‍,即再次被害风险在发生被害事件之后维持在最高值,并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降低”‍,且这一规律对任何类型、地点、方式和时期发生的犯罪均适用。

在财产犯罪方面,Polvi等对加拿大萨斯卡通市警方记录数据的分析发现,“1个月内再次发生入室盗窃的可能性是期望可能性的12倍之多……6个月后,可能性下降到期望的2倍以下Burquest等通过分析1990年警方记录数据同样发现,296起犯罪中有263起是重复犯罪,其中有208起是在上一次犯罪事件后一个月内再次发生的。Tilley对商铺入室盗窃的分析也表明,两起入室盗窃高度集中于几个月内。在人身犯罪方面,AliceCoretta发现,第二次故意伤害一般发生在首次案件发生后的1周左右。对家庭暴力案件,Farrell等通过分析1989—19911261起报案电话数据发现,两次报案平均间隔低于一年。被害人通常在首次报案后不到5周再次报案。Mele对美国新泽西市2127起家暴事件的分析也发现了类似规律。

遗憾的是,尽管先前研究已指出临近重复效应广泛存在于各类犯罪被害中,却鲜有文献对诈骗被害时间间隔是否呈现该效应进行系统性剖析。诈骗犯罪作案模式与传统暴力犯罪或财产犯罪模式存在显著差异,但其重复被害的时间规律或许同样受到目标选择机制和犯罪动机的影响。鉴于临近重复效应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因此可以假设,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同样存在临近重复效应(假设2),具体表现为:重复诈骗被害事件通常发生在前次被害后的较短时间内(假设2a);不仅如此,距离上次被害事件时间越短,再次被害的风险越高(假设2b)。

(三)重复被害现象的成因:个体异质性机制还是状态依赖性机制

对重复被害现象模式的研究属于现象论的范畴,而为何会出现重复被害及其影响因素,则属成因论范畴。对此,已有文献主要使用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日常活动理论(routine activity theory)、生活方式暴露理论(lifestyle exposure theory)、自我控制理论(self-control theory)和一般紧张理论(general strain theory)进行解释。

理性选择理论认为,犯罪人会基于感知到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决策。无论是古典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是否犯罪,还是现代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犯罪方式、对象、时间、地点的选择,均受理性选择影响。Farrell等认为,该理论能很好地解释重复被害:同一犯罪者对同一被害人重复犯罪,是因为犯罪者通过前次成功经验获知了被害人的易感性,进而提升了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不同犯罪者对同一被害人犯罪,则是因为前次被害暴露了被害人的易感性,吸引其他犯罪者基于理性选择实施犯罪。Farrell等将其比喻为从小孩手里抢糖”‍,重复被害会持续发生,直到糖全部被抢光(实施犯罪不再具有收益)、不想要糖果(犯罪动机消减)或监护人到场(合适的监控人出现)

日常活动理论和生活方式暴露理论均从犯罪机会角度解释重复被害现象。日常活动理论认为,当有犯罪动机的人、合适的目标及缺乏有能力的监控者三元素在同一时空交汇时,犯罪便会发生。生活方式暴露理论则强调,拥有高风险生活方式的个体,其被害风险显著上升,从而突出了潜在被害人与潜在加害者生活方式重叠的可能。这两个理论均强调了特定生活方式或日常活动对被害的影响。诈骗被害的实证研究也发现,个体从事特定的行为,如风险投资、无节制远程购物或问题性互联网使用,会增加诈骗被害的风险。因此,这两个理论可用于解释重复被害现象:个体被害后,若其特定生活方式或日常行为方式没有发生改变,重复被害便会发生。

那么,为何被害人在经历被害事件后,其生活方式和日常活动未发生改变?通常认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或者吃一堑长一智”‍,即被害人可能会在被害后调整生活方式,避免再次被害。但Turanovic等的研究发现,由于结构性制约和自我控制能力的缺乏,被害人通常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或行为,因此陷入重复被害。

如果说日常活动理论和生活方式暴露理论均从犯罪机会的角度解释了被害和重复被害现象,那么自我控制理论则从个体易感性的角度来剖析问题。自我控制理论认为,缺乏自我控制的个体,会持续且固执地从事风险行为,且不会在意这些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因此,自我控制较低的个体不仅更容易被害,而且由于其低自我控制特质的稳定性,这些个体实施风险行为的可能性通常也不会有巨大变化,进而容易遭受重复被害。实证研究亦表明,低自我控制与较高的诈骗被害风险相关。

一般紧张理论常用于解释犯罪或越轨行为,但Iratzoqui尝试将其作为理论框架解释重复被害。该理论认为,紧张促生负面情绪,进而引发犯罪或越轨行为。Iratzoqui认为,被害事件可被视为一种紧张的来源,促生负面情绪,引发风险行为,增加再次被害的风险。为验证该假设,Iratzoqui分析了美国青少年健康数据中第1期到第4期共计8271名青少年的数据,研究发现符合理论预期。

综上,不同理论从不同角度分析了重复被害的成因,可归纳出两种主要机制:个体异质性(heterogeneity机制和状态依赖性state-dependence)机制。个体异质性机制认为,个体内在、持久的特质决定了过去被害经历与未来被害的关联。自我控制理论解释了低自控力如何导致个体稳定的生活方式或行为,使其持续处于高风险环境中。理性选择理论从犯罪人角度阐释了被害人的易感性如何影响犯罪人选择再次对同一对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日常活动理论与生活方式暴露理论均指出,个体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不会因被害经历而发生显著改变,进而导致其再次被害。状态依赖性机制强调,过去的被害经历会通过改变个体的心理和行为,增加未来被害风险。一般紧张理论认为,先前被害经历可成为压力源,引发负面情绪,促使个体作出高风险行为,进而增加再次被害风险。

因此,可根据前述理论推导提出假设3。该假设由两个竞争假设构成:假设3a,先前被害经历不会引发被害人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等的变化,而是独立地影响其再次被害风险,符合个体异质性机制。假设3b,先前的被害经历会通过引发负面情绪等风险因素的变化,间接增加未来被害风险,符合状态依赖性机制。虽然假设3a3b提出了相反的机制路径,但两者可能同时成立,只不过解释力大小有所差异。因此,将通过中介效应占比进一步比较两者的影响程度。

三、数据、测量与分析方法

(一)数据

中国健康与养老(CHARLS)是一项大型跨学科调查,旨在收集一套代表中国45岁及以上中老年个人和家庭的微观数据。CHARLS全国基线调查始于2011年,并于20112013201520182020年对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0个县、450社区(村)进行调查访问,样本覆盖1.24万户家庭中的1.9万名受访者。CHARLS2018年的调查中特别增加了受访者诈骗被害情况的问题,而其他年份并未涉及此类信息。由于CHARLS对全国老年群体进行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抽样调查,可视为针对老年人诈骗犯罪的全国性被害人调查”‍,且该数据是目前唯一包含重复诈骗被害信息的调查数据,是实现研究目标的理想数据库,因此使用CHARLS作为主要数据来源。

CHARLS 2018调查共包含19829名受访者。考虑到本文研究对象为老年群体,剔除年龄小于60岁的样本,最终有10270名受访者被纳入分析。分析样本中,受访者平均年龄为69.03岁,女性占比为50.74%;受教育程度在小学以下的占比为53.34%,小学占比为21.33%,初中占比为15.64%,高中及以上占比为9.67%;已婚受访者占比为79.09%,未婚(包括离异和丧偶)占比为20.92%;居住在城镇的受访者占比为19.82%,城乡接合部占比为6.74%,农村占比为73.43%

(二)关键变量测量

因变量为诈骗被害情况,即近一年是否因诈骗遭受财产损失。问卷中,受访者被问及过去一年,是否有人试图对您进行诈骗?不需要有财物损失问题。如果受访者回答”‍,将进一步询问具体诈骗类型,包括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传销诈骗、销售诈骗和其他诈骗,以及是否遭受财产损失。最终,以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衡量诈骗被害的核心指标(1=遭受过财产损失,0=未遭受)。

自变量为诈骗被害次数和被害时间间隔。被害次数方面,问卷询问了受访者除过去一年外,是否还有遭遇诈骗被害的经历,如果回答”‍,将进一步询问受访者共有多少次被害经历。先前被害次数加上本次被害之和为总被害次数。为减少极端值影响,遵从先前研究惯例,将大于5次被害经历全部替换为5次。被害时间间隔方面,问卷询问了受访者损失最大的一次诈骗被害经历发生的时间(具体年)。将调查年(2018年)减去损失最大的被骗年份,即得两次被害的间隔。

根据个体异质性状态依赖性机制的描述,选择日常活动和心理健康作为中介变量。日常活动由受访者可能参与的10类活动的种类与频次来测量。如未发现日常活动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则可能表明个体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具有稳定性,从而支持个体异质性机制。心理健康包含抑郁和生活满意度两个指标。如发现心理健康变量存在显著中介效应,则表明先前的被害经历可能通过引发负面情绪或心理变化,间接增加未来被害的风险,进而支持状态依赖性机制。

先前研究指出,老年群体诈骗被害还与人口学特征、经济状况、认知能力和身体健康显著相关。这些因素将全部作为控制变量。人口学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上)、婚姻状况(已婚、未婚)和居住地(城镇、城乡接合部、农村)。经济状况包括年收入、养老金、支出、流动资产和债务情况。考虑到经济状况变量呈偏态分布,对其作取对数处理。认知能力包括定向力、情境记忆能力与计算能力三个指标,是老年学中衡量老年人认知水平的常见变量。身体健康包括自评健康、身体功能(包括残疾、精神发育迟缓、视力问题、听力问题、语言障碍)、慢性疾病(罹患高血压、糖尿病等14类慢性疾病的种类)、日常生活能力(ADL)和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IADL)。

(三)分析方法

针对重复诈骗被害的分布特征、间隔时间和成因,将分别采用以下分析策略:

首先,对于分布特征,将基于个体发生率事件发生率评估重复诈骗被害的聚集性特征。而对累积性特征,则主要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具体而言,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因变量为过去一年是否被害,自变量为先前被害次数(vic_n),X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人口学特征、经济状况、认知能力和身体健康状况。

其次,对于时间间隔,首先使用直方图描述诈骗被害时间间隔的分布情况,并尝试用核密度函数对其分布进行拟合。为了检验临近重复效应”‍,也将使用如下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估计:

其中,除自变量为与上次被害的时间间隔(vic_t)之外,其他变量设置与模型(1)相同。还需注意,模型(2)与模型(1)的样本量并不相同,由于vic_t仅适用于先前有诈骗被害的个体(vic_n>0),故模型(1)样本中vic_n=0的个体将被排除。为了区分vic_nvic_t的影响,特分别构建独立的回归模型。拟合优度通过伪AIC/BIC进行评估,所有模型均采用稳健标准误以应对异方差性问题。

仅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可能无法估计vic_nvic_t的因果效应,因为vic_nvic_t并非随机事件。为此,使用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模型(GPSM)进行反事实分析,以降低可测变量引起的选择性偏误。较之传统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GPSM能够处理干预变量为计数变量和连续变量的情况,非常适用于本研究中干预变量(vic_nvic_t)非二分变量的问题。GPSM还可估计干预变量的剂量反应函数和干预效应函数,从而反映干预强度变化引起的累积因果效应变化和边际效应变化的非线性趋势。

最后,针对重复被害的成因,主要采用中介效应检验进行分析。一般而言,BaronKenney法是中介效应检验中最常用的方法,但其无法有效处理非线性模型中的再缩放问题。因此,使用Karlson-Holm-Breen法(KHB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KHB法不仅能够准确分解非线性模型中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还可以通过保持模型残差方差不变,解决再缩放问题,确保不同模型间效应的可比性。相比传统的乘积法,KHB法能更好地处理非线性模型中的复杂中介路径,尤其是在涉及多个中介变量时,KHB法能分解出每个中介变量对整个间接效应的贡献。

四、研究发现

(一)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分布特征

1展示了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聚集性特征。从个体发生率看,的确存在一定比例的诈骗被害者,总被害率为10.95%,其中首次被害人占比为8.11%,重复被害者占比为2.84%。从事件发生率的角度看,重复被害者所经历的被害事件占总被害事件的50.03%,这意味着一半以上的诈骗被害事件发生在重复被害者身上。极端重复被害者虽仅占0.43%,但其经历的被害事件却占到了全部被害事件的13.26%。表1显示,无论是从个体发生率视角还是从事件发生率角度来看,重复诈骗被害都呈现出明显的聚集性特征,与先前研究发现类似,因此假设1a1b得到初步证实。

1  重复诈骗被害的聚集性特征

展现累积性特征需计算先前被害次数(vic_n)对应的近一年内诈骗被害率(见表2)。表2显示,随着vic_n的增加,近一年诈骗被害率也相应增加。例如,对于vic_n≥5的被害人,近一年的任意类型诈骗被害率高达28.57%。不仅如此,表2还进一步对比了不同类型诈骗的被害率,可以发现,累积性特征对每种类型的诈骗均适用。其中,老年群体被害率最高的是销售诈骗和其他诈骗。表2的结果为假设1c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支持,即先前被害次数越多,近一年内诈骗被害率越高。

2  不同先前被害次数下近一年各类

诈骗被害率分布(单位:%

虽然表2结果能够直接表明累积性特征,但仅是在双变量统计层面。为进一步排除潜在混淆变量的影响,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估计vic_n对诈骗被害概率的影响(见表3)。表3展示了6Logistic回归模型的结果,分别为vic_n对任意类型诈骗和具体类型诈骗被害概率的影响。表3显示,vic_n显著提升了近一年各类诈骗被害概率(所有p<0.001),且回归系数相近,这表明其影响具有稳定性。具体来说,vic_n每增加一次,近一年任意类型诈骗被害优势提升97.37%,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传销诈骗、销售诈骗和其他诈骗被害优势分别提升109.51%133.96%113.99%77.00%124.79%。换言之,先前诈骗被害每增加一次,遭受各类诈骗的风险近乎翻倍。

3  重复诈骗被害累积性特征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为更准确地估计先前被害次数对近一年诈骗被害的因果效应,使用GPSM方法估计先前被害次数的剂量反应函数和干预效应函数(见图1)。图1a)为vic_n的剂量反应函数。可以发现,随着vic_n的增加(处理水平越高),个体再次成为诈骗被害者的概率也会逐渐增加。然而,图1b)所示的平均干预效应表明,随着被害经历的累积,干预效应的增量逐渐减小,最终不再显著。综上,vic_n的确会显著提高个体再次诈骗被害的概率,但随着vic_n次数的增加,边际效应逐渐降低。

1  先前被害次数对任意诈骗概率的干预效应

(二)重复诈骗被害的间隔时间

2展示了两次被害事件间隔时间(vic_t)的频数分布直方图。可以发现,vic_t分布呈现右偏态,均值为10.39年,中位数为7年,标准差为9.30年。需要注意的是,CHARLS询问的是受访者曾经经历的损失最大的一次诈骗被害时间,而非最近一次诈骗被害时间,这可能会高估两次被害事件的间隔时间。即使如此,图2仍然显示了明显的右偏态分布特征,可以推定假设2a得到了初步支持。

2  被害间隔时间直方图

(均值=10.39,中位数=7,标准差=9.30

为深入探索重复诈骗被害的临近重复效应”‍,将vic_t分为五个区间:0—5年、6—10年、11—15年、16—20年及>20年,并计算各区间对应的近一年诈骗被害率(见表4)。结果显示,重复诈骗被害整体呈现临近重复效应。例如,若上次诈骗被害在5年内,再次受骗概率达11.99%;超过5年则显著降低。不过,不同诈骗类型表现不一,销售诈骗的临近重复效应更显著,其他类型相对较弱。

4  不同诈骗被害间隔的近一年被害率分布(单位:%

5进一步使用了Logistic回归模型估计间隔时间与诈骗概率的影响。表中6个模型均探讨了vic_t对诈骗被害概率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只能对vic_n>0的受访者计算被害间隔时间,导致样本量显著减少,尤其是集资诈骗和传销诈骗样本量过少,模型甚至无法拟合。结果显示,vic_t对任意类型诈骗(p<0.001)和销售诈骗(p<0.05)均有显著影响。其中,vic_t每增加一年,任意类型诈骗被害优势就会减少7.68%,销售诈骗被害优势会降低18.13%

5  诈骗被害时间间隔与诈骗被害率的Logistic回归模型

无论是直方图、描述性统计,还是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均发现了临近重复效应的存在,支持了假设2中的假设2a2b。需注意,虽然临近重复效应对任意诈骗被害成立,但是考虑到具体诈骗被害分类中仅有销售诈骗被害具有显著效应,因此,解释具体诈骗被害问题时需慎重。

为探索vic_t对诈骗被害的因果效应,依然使用GPSM估计剂量反应函数和干预效应函数(见图3)。图3a)为vic_t的剂量反应函数,发现随着vic_t的增加,个体再次被骗风险逐渐下降。与此同时,图3b)所示的干预效应函数表明,随着vic_t的增加,干预效应的负向影响逐渐减弱。这意味着,较短的vic_t显著增加了再次被害的风险,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逐渐减弱,最终趋于不显著。

3  间隔时间对任意诈骗被害概率的干预效应

(三)重复诈骗被害的成因

6展示了KHB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涉及心理健康(抑郁与生活满意度)和日常活动(活动种类与频次)两条机制。结果显示,vic_n对近一年诈骗被害概率的总效应显著(p<0.001),其中96.14%为直接效应(p<0.001)。四个中介变量的间接效应虽显著,但仅占总效应的3.85%p<0.01)。这一结果表明,个体异质性(假设3a)是主要的解释机制,而状态依赖性机制(假设3b)虽然存在,仅解释了约4%的总效应,解释力相对有限。

进一步拆解状态依赖性机制,可以发现,日常活动两个变量的中介效应均未达到统计学显著且系数较低。这支持了日常活动理论和生活方式暴露理论的解释,即先前被害经历并不会引发被害人行为模式或生活方式的显著变化,从而表明个体异质性机制的合理性。而心理健康两个指标中,抑郁的中介效应达到了统计学显著性,且是中介效应中解释比例最高的变量(占总效应的3.55%,占间接效应总和的92.38%)。这也支持了状态依赖性机制中一般紧张理论的假设,即负面情绪(特别是抑郁)在先前被害经历与随后的被害经历中起中介作用。

6  重复诈骗被害中介机制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通过分析全国代表性调查数据,对老年群体中的重复诈骗被害现象的分布特征、间隔时间及成因进行了系统性分析。鉴于国内关于重复被害问题的研究相对匮乏,文献梳理及实证结论不仅为进一步理解和探讨其他重复被害现象提供了参考,也为制定高效的防控策略措施提供了针对性建议。

(一)根据重复诈骗被害的分布特征,实施分级递进的防控策略

研究发现,老年群体在诈骗被害中显现出明显的聚集性累积性特征。从聚集性特征看,虽然重复被害者占比为2.84%,但其经历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50.03%,极端重复被害者虽然占比仅为0.43%,但其经历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13.26%。与先前研究发现的5%的个体经历的被害事件占全部被害事件的60%相比,当前研究发现的聚集性特征更加明显。此差异可能与研究群体和被害类型有关。一方面,老年群体的被害率通常较高。FanYu分析了中国家庭户的随机样本(N=37261),发现诈骗被害率随年龄增长逐步增加。55岁以下的诈骗被害率一般不到6%,但年龄高于65岁时,诈骗被害率增长至8.0%—8.8%。另一方面,诈骗犯罪日益集团化和专业化,一旦成为某种特定诈骗类型的被害者,个人信息可能被非法交易,导致高聚集性特征。从累积性特征看,先前被害次数每增加一次,各类诈骗被害风险近乎翻倍。这一发现与Hindelang等和Finkelhor等的研究结果非常类似,表明该结论具有跨地区跨文化解释力。这一特征表明,个体被害易感性会因先前被害事件进一步增强。然而,GPSM分析显示,随着先前被害次数的增加,额外被害经历的边际效应递减。根据理性选择理论,可解释为犯罪收益的逐渐降低。

聚集性累积性特征为制定诈骗预防措施提供重要依据。首先,识别高危群体。聚集性特征表明,有诈骗被害经历的老年人应成为预防和干预措施的重点对象。公安机关可基于报案数据建立诈骗被害人数据库,为其量身定制防骗意识培训和识骗能力提升方案。其次,建立分级递进干预机制。累积性特征表明,随着先前被害次数的增加,个体再次被害风险随之提高。因此,预防措施应根据被害次数逐步升级,但需根据边际效应递减规律调整风险等级。由此,可将老年群体划分为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低风险群体为从未有过诈骗经历的个体,干预措施重点应放在提高其防骗意识和基本识骗能力上;中风险群体为有过一次诈骗经历的个体,干预措施应在低风险策略的基础上,结合其经历的诈骗类型,增加更具针对性的防范策略;高风险群体则为有两次及以上诈骗经历的个体,干预重点需在前两级干预措施基础上,增加行为、认知和心理等方面的深度干预。

(二)针对重复诈骗被害的时间间隔,制定迅速及时的防控措施

研究发现,重复诈骗被害存在临近重复效应”‍,即时间间隔呈偏态分布,距离上次被害时间越近,风险越高。这一发现印证了Farrell的猜想,即该效应具有普适性。不过,与其他犯罪被害不同,重复诈骗被害间隔中位数长达7年。此区别可能与诈骗犯罪的非接触性有关,诈骗犯罪人在实施诈骗前通常需长时间铺垫和准备。尽管调查询问的是损失最大一次诈骗被害时间,可能高估平均间隔,但该效应依然存在。未来研究若能更准确地计算诈骗被害时间间隔,可能会发现更明显的效应。此外,虽然该效应适用于任意类型诈骗被害,但当聚焦到具体诈骗类型时,仅对销售诈骗有显著效应。可能原因如下:一方面,销售诈骗是老年群体中最为普遍的诈骗形式,样本量足以得出显著结果;另一方面,销售诈骗通常涉及加害人与被害人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可能增加该效应的影响程度。

临近重复效应为实施干预措施的时机提供了原则性指引。干预措施应遵循及时性和时效性原则。前者强调,干预措施应在诈骗被害发生后迅速展开,防止再次受骗,干预越及时效果越好。后者指出,干预措施应在高风险窗口期内启动并保持适当时长,确保效果最大化,过长的干预时长会导致干预效果降低。及时且高效的干预不仅为更多潜在的受害者提供支持,还可最大限度优化有限的资源和人力。

(三)结合重复诈骗被害的成因,采取主动干预的防控策略

研究发现,个体异质性是重复诈骗被害的主要解释机制,表明重复被害可能源于一些稳定性强且不易改变的特征。这些特征促使被害风险不断积累,进而增加再次被害的风险。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被害经历并未显著改变被害人的行为模式或生活方式,支持了日常活动理论与生活方式暴露理论的解释。至于这种稳定性是否源于个体的自我控制能力或环境的结构性限制,当前研究无法得出确切结论,需进一步研究。至于状态依赖性机制,尽管研究发现了中介效应的存在,但贡献较低。然而,先前被害次数抑郁诈骗被害路径的存在,揭示了负面情绪的中介作用,表明一般紧张理论在解释重复诈骗被害方面的合理性。

个体异质性机制表明,被害人难以通过自主调整生活方式或行为模式以避免再次被骗,因此防控策略应具备更强的主动性。具体而言,策略措施应采取积极干预形式,从生活环境、行为模式和心理健康状况入手,降低被害人再次被害风险。首先,可通过社会工作和心理咨询等方式,主动介入被害人的生活,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帮助其缓解负面情绪,降低再次被骗的可能性。其次,对于生活方式较为单一且暴露于高风险中的个体,应设计多样化的社区活动和社交互动,减少其暴露在高风险环境中的时间和机会。最后,相关机构应定期跟踪和评估高危人群易感性,动态调整防控策略,确保被害人生活环境和心理状况的持续改善。

本研究也存在一定局限性。首先,关于临近重复效应的测量,研究基于诈骗被害损失最严重一次的时间与问卷调查时间的差值,可能高估重复诈骗被害时间间隔。此外,调查以为单位,也可能遗漏了一年之内发生的重复被害事件。未来研究可考虑使用其他数据进行更精确的验证。其次,尽管使用了GPSM,但由于CHARLS数据为自我报告的横截面数据,无法完全排除潜在偏误,因果推论仍有限。虽然采用了KHB法,但考虑到中介效应模型在处理内生性问题方面仍存在的争议,阐释结果时需谨慎。最后,CHARLS问卷中关于先前诈骗被害信息较为简单,缺乏详细的时间点和情境背景数据,且对具体诈骗类型的定义不够清晰,限制了对各类诈骗间隔时间与成因的深入探讨。未来研究可通过更细致的问卷设计来弥补这一缺陷。

尽管存在上述局限,但作为系统探讨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现象的经验研究,本文在揭示该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模式与成因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实证依据。研究结论不仅为理解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提供了理论框架,也为应对老龄化进程中日益严峻的老年群体诈骗被害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未来的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与分析方法,深化对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现象的理解,为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保障提供更有力的实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