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活动 > 正文
  • 学术活动
再谈死刑政策

疫情虽未停,学习仍不止。在这疫情并未完全消除,高校开学进程刚刚起步的背景下,西南财经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仍坚持以学术为主、以育人为本,停课不停学,将线下的学术论坛转移到线上来,时刻注重对学生们的培养和教导。在59日这天,我们隆重邀请来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来给我们行了一场特殊的视频讲座,刑事法学所的全体师生们在屏幕前聆听卢院长的讲授,同样是收获颇丰,对大家来说都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学术体验。

卢院长的讲座以“死刑政策与立法、司法”为题,虽然是一个较老的话题,但卢院长却是以旧瓶装新酒,对老的问题提出新的看法,讲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卢院长先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对从1979年刑法到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死刑的增减做了一个大致的介绍,对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于死刑罪名的规定做了一个言简意赅的总结:实体法是先上后下(死刑罪名先增后减),程序法是先下后上(死刑的审核先宽松后严谨),这样实体法和程序法就配合得当,适应不同时期的司法工作需要,这种简洁又不失精确的总结令人耳目一新。

卢院长还引用了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对于死刑核准程序的定义,死刑复核“既非只核不审的行政审核程序,也非第三审程序,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特殊司法救济程序。”同时卢院长还对死刑复核程序的特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其有职权性、封闭性和审批性;内部程序;不公开(但需提讯被告人;与被害方进行和解);非对抗(逐步接纳律师和检方参与);多数非终决性;不核的比例由高到低等特征,令听众们对死刑核准程序又加深了一层理解。

随后,卢院长针砭时弊,大胆地指出了当前我国死刑政策存在的问题:1.过度引用领导人讲话;卢院长认为“以往学界对于我国或我党死刑政策的演变多引用领导人个人表述。领导人个人表述固然能够代表党的意志,但往往受条件、场景和个人意愿的影响,不尽准确。因此,更应该注重党中央等领导机关、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的集体表述。”2.政策摇摆;从1922中国共产党时局主张到中共八大,再从反右派扩大化、文革直到97年刑法,我国的死刑政策一直都在宽严之间变了又变,有时变化的间隔还很短,让人无所适从。3.表述混乱;我国的国家领导人以及代表在国际公开场合中,对废除死刑的表态前后不一,甚至在一些政策、法律文件上也有这种情况,这就难免会显得我国的死刑政策去向不明,方向不清。

最后,卢院长对我国的死刑制度改善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主张完善司法程序,合理引导民意,并表明了自己对死刑制度的未来展望:废除死刑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在讲座的尾声,法学院鲁篱院长和熊谋林老师对卢建平教授的学术分享作了高度点评并与致谢,同时也热烈邀请卢教授来我校莅临指导,同学们也真诚地欢迎卢建平教授来成都做客,正如鲁篱院长的临别赠语一样:“我们的讲座到此结束,我们的友谊刚刚开始。”